现目前江苏宿州也重新的调整了当地的生育条例,其主要是按照江苏省《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》进行调理的,其中很明确的延长了女性的产假,在法定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了60天,所以现目前宿州的产假为158天。不过有很多的女性知道了产假天数,但是对于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与发放是不清楚的,所以下面为就为宿州市在职女性最关心的宿州产假工资问题。
产假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是不一样的,具体要看自身是否参与生育险,如果说你参与了生育险享受的是生育津贴,如果未参与,那么享受的是工资,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。
参与生育险:如女职工已经参与生育保险,其产假期间收到“工资”实际上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,职工享受了生育津贴就视为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工资,无需另行支付。生育津贴的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,其具体的计算公式为:生育津贴=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÷30×产假天数。生育津贴数额低于该职工本人工资的,应由用人单位补足相关差额,采取的是“就高不就低原则”,即以该职工工资标准与生育津贴标准进行比较,按较高的数额发放。
未参与生育险:如未参与生育保险,则无法获得生育津贴,需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有关工资。主要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,此时,全国标准统一,不存在是否需要补足差额的问题。